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市委农工办《关于实施村企挂钩工程促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7)6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经委、市委农工办拟定的《关于实施村企挂钩工程促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
关于实施村企挂钩工程促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意见
(市经委、市委农工办 2007年5月)
村企挂钩是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有效手段,是加快我市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一种新形式、新举措、新内容。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快城乡统筹发展,营造全社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良好局面,现就鼓励支持村企挂钩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的目标,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依靠农民的辛勤劳动、政府的大力扶持和企业等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着力构建以工济农、以城带乡的村企挂钩工程。通过全面发动,正确引导,村企互动,力争经过三年的努力,达到百企扶百村、村企共发展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实施村企挂钩工程要坚持正确的原则:一是坚持政府倡导、广泛参与的原则。新农村建设仅靠政府投入远远不够,靠农民大规模地自发筹资筹劳也不现实,要广泛调动各企业单位的积极性,通过村企结对,参与新农村建设。各区县政府和市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努力营造村企挂钩的良好氛围。二是坚持自主自愿、优势互补的原则。村企挂钩要充分尊重企业和农民的意愿,不强迫命令,不包办代替,由企业和村根据自身状况和发展需要,确定挂钩帮扶的形式、内容和期限。三是坚持互利互惠、共谋发展的原则。村企合作要达到优势互补、互利互惠与合作共赢的目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要合理分配,使村企挂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活动能够持久、健康发展。四是坚持政策扶持、力求实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村企挂钩的激励机制,在村企挂钩中成绩突出的企业和个人,各级政府要给予表彰奖励;挂钩企业出资参与村公益事业建设和产业发展,在税费上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免;要杜绝没有实际内容的形式上的村企合作,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