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伊犁州电网内水电止网电价的批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伊犁州电网内水电止网电价的批复
(新发改能价[2007]90号)
伊犁州计委:
你委《关于尼勒克县川尼水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伊州计价能[2006]59号)、《关于伊能水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请示》(伊州计价能[2007]04号)、《关于新能托海水力发电厂上网电价的请示》(伊州计价能[2007]05号)均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委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
尼勒克县川尼水电站、伊能水电有限公司水电站、新能托海水力发电厂上网电价均为0.18元/千瓦时(含税价)。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