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上收费标准,只对数字化整体转换的用户收取,未进行整体转换的用户和未纳入新疆广电网络公司管理和运营的单位及地区,不执行此标准。
(二)红军(包括遗属)、烈士遗属、低保用户凭有效证件和有效证明,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减半收取;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用户,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件,免收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三)居民用户可自愿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度缴纳第一个接收终端的基本收视维护费。
(四)在数字化整体转换过程中,对不使用数字电视终端的用户,暂保留中央1、新疆1、2、3和本地2套共6套模拟有线电视节目,收费标准每终端每月5元。
(五)对已进行数字化整体转换的用户,在收取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的同时,不得再重复收取模拟有线电视收视费。
(六)新疆广电网络公司播出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节目不得少于60套。除此外还应有电子节目指南和阳光政务、法治新疆、今日气象、城市公告、我爱旅游、健康在线、房产家居、美食地图、人车生活、资讯广场、休闲娱乐、影院信息、时尚购物等十三个之多的公共信息栏目。
三、乌鲁木齐地区有线电视每户终端入网费350元,每增加-个终端,加收50元;其他各地区的有线电视入网费,仍然按原标准执行。
四、用户因房屋改造、装修、改线、搬迁等原因需新疆广电网络公司提供服务的,可向用户收取线路改造费100元(含人工费和材料费)。
五、各地整体转换前有线电视收视费仍然按原标准执行;乌鲁木齐地区为每户每月12元。
六、新疆广电网络公司开展的付费电视等增值业务服务价格,应按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合理制定,并报我委备案。
七、新疆广电网络公司在实施收费前,需为理《收费许可证》上证手续,做好价格公示和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批复自2007年2月1日起执行。
附件:新疆广电网络公司播出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