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开展灭蚊突击月活动的通知
(桂爱卫办函[2007]2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爱卫办、卫生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决定精神,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优势和特点,结合我区乙型脑炎等蚊媒传染病防控工作,从源头上降低危险因素,决定在5月份组织开展以灭蚊及清除蚊虫孳生地为主的群众性爱国卫生灭蚊突击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开展防蚊灭蚊工作,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对象防护。据专家分析,今年乙型脑炎重点防控地区主要在桂平等30个县(市、区),这些地区要求一是要结合当前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清除蚊虫孳生地,特别是对村屯及校园周围难以清除的积水使用药物进行灭蚊;二是要因地制宜采取各种办法进行灭蚊,有效降低蚊虫密度;三是全面摸清本地农村家庭10岁以下高危儿童(近两年内没有接种过乙型脑炎疫苗)底数,逐一进行登记,以便提供卫生杀虫剂供高危对象浸泡蚊帐使用。四是为支持各地开展工作,自治区爱卫办将给重点防控县(市、区)提供部分杀虫剂,请各地按照《农村地区灭蚊防蚊、防控乙脑技术方案》(附件1)的要求规范管理、科学使用杀虫剂。
二、加强宣传和健康教育。自治区卫生厅已印制20万份宣传单并将分发各地,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做好张贴、宣传发动和健康教育工作。
三、加强蚊媒调查监测工作。为给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各地要根据《广西防控流行性乙型脑炎蚊媒监测技术方案》(附件2)要求,及时组织进行监测并上报数据。
四、本次活动由各级爱卫办、卫生局负责领导和组织协调,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充分发挥专业队伍和技术支撑作用,在技术上、人力上全力配合爱卫办,做好宣传材料、杀虫剂等的分配、发放使用及技术指导工作。
五、请各市认真做好统计汇总工作,如实填写有关统计表,从5月18日开始,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自治区爱卫会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