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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光泽县梅树湾加油站予以规划确认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光泽县梅树湾加油站予以规划确认的批复
(闽经贸市场[2007]363号)
光泽县经贸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新建梅树湾加油站的请示》(光经贸综〔2007〕33号)收悉。经审查,在高速公路与城司路连接处新建梅树湾加油站符合我委公布的《福建省2001-2010年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中南平市42号加油站规划点的布点要求,现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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