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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15.加快发展城郊公交服务。在锡山区、惠山区,要通过采取合资、参股、合作或公开招投标等方式组建股权多元化、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公交有限公司。新组建的公交营运公司按照特许经营方式组织公交营运,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代表市政府授予公交营运企业在一定时间和区域内的公交经营权。切实加强对锡山、惠山、新区等区域的线网覆盖,重点解决新市镇、居住社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职教园区、客运枢纽、旅游度假中心与中心城及其相互之间的交通衔接。城郊公交线路要推广使用太湖交通卡系统,实现全市公交一卡结算。

  市及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减少对公交企业的收费,有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上述区域新开公交的政策性补贴、补助由市、区两级政府共同承担。市、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新建公交公司履行特许经营合同及营运服务情况的监管,确保公交营运安全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早制定农公班线公交化改造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确保2007年底前彻底完成农公班线公交化改造。

  16.加快推进大运量快速公交可行性研究。大运量快速公交系统(BRT)具有运量大、快捷、安全等特性,且建设周期短、造价和运营成本相对低廉。要根据客流增长情况和道路交通条件,结合城市道路网络新建和改造,加快可行性研究论证,制定发展计划。在条件成熟时开通地面快速公交运行系统专用线路试点。

  17.适时发展城市轨道交通。轨道交通具有运量大、准时、环保等优点,是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必然趋势。要超前规划,认真组织。要加快制订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控制预留建设用地,并处理好与其他公共交通方式的衔接配合,适时稳步发展。

  18.有序发展出租汽车。出租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辅助体系之一,对非流向性、非时段性的城市客流运输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要研究合理规范的经营权管理制度,让利于民。建立和健全政策法规体系,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要根据城市快速发展和当前市场需求扩大的客观需要,确保各方利益都得到合理体现,在确保市场稳定的前提下,适当增长车辆的保有量,促进出租车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六、进一步加强城市交通组织和管理

  19.引导差异化区域交通出行方式,提高市区公交通行能力。中心城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网络,严格控制其他机动车流量,引导市民在中心城区出行首选公交。依托中心城区道路基本成环、成网的条件,建立相对独立的中心城区公交循环运营系统,合理建立换乘枢纽及配套的停车场,实现内、外环的交通衔接,逐步实现停车分片集中化和中心城区交通公交化。建成区外围地区要倡导公交和私人交通并举,形成多层次的交通出行模式。利用外围道路、绕城公路对中心城区交通进行分流,逐步改变其他车辆与公交车辆争抢道路的状况,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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