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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10.加强公共交通营运环境治理。贯彻《无锡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加大对破坏公交站场设施和扰乱公交营运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依法查处违反公交专项规划、非法营运、妨碍公共交通正常运行、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等行为,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安全发展。

  四、逐步加大城市公共交通投入力度

  11.加大城市公共交通资金投入。将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列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公共财政体系,统筹安排,重点扶持,切实增加政府对公交的投入,逐步加大对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和专项补贴的投入力度。

  12.建立规范的公共交通成本费用评价制度和政策性亏损评估制度。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牵头对公交企业的营运成本和费用进行年度审计和评价,对公交企业按照政府规划要求开行冷僻线路、郊区线路以及完成其他政府指令性任务而形成的政策性亏损,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定补贴额度,由市财政部门核拨。

  13.完善公交票价优惠补贴政策。按照保本微利、普惠吸引的原则,核定普通票价和优惠票价,降低市民出行成本。普通票价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核定。对使用太湖交通卡乘坐公交车实施优惠票价,2007年7月1日起,已安装刷卡机的公交车普通卡刷卡票价8折。学生卡、老龄卡、高龄老人卡继续实行票价优惠的政策。制定公交票价优惠补贴政策,因使用太湖交通卡优惠导致的公交企业收入损失部分,由市政府与企业各半承担。

  五、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公共交通营运结构

  14.大力发展公共汽车。公共汽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主要形式。在稳步增加公交线路、延长营运里程、扩大站点覆盖面的基础上,不断优化线网结构和运力配置,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围绕城市布局的调整,根据城市公交专项规划和城市发展需要,对现有公交线路进行调整和优化,科学设计建设换乘枢纽,研究实施多种交通方式换乘中心,尽可能实现轨道交通站、长途客运站、地面快速交通停靠站与常规公交始末站的同台“零距离”换乘。公共汽车线路与停靠站点要尽量向居住小区、商业区、学校、旅游景点等功能区延伸,延长营运时间。合理设定各线路的班次密度、营运时间,公交线路向远郊延伸。完善公交辅助体系,对因功能布局带来的出行需求特点各异的区域,要采取峰期接送专线车、区间快速车、社区专线车、市场专线车等方式提高公交覆盖面,满足市民不同的出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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