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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无锡市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锡政发〔2007〕82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运营效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压力,促进我市城市交通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优先地位

  1.提高对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认识。城市公共交通是由公共汽车、轨道交通、出租汽车等交通方式组成的公共客运系统,是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是由政府主导发展的关系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近年来,我市加大对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城市公共交通有了较快发展,但在发展中又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随着无锡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机动车数量迅速增加,市民出行的规模、结构和分布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城市主要道路趋于饱和、车辆行驶速度降低、居民出行时间延长,“出行难、停车难”的矛盾日益突出,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现代化城市的建设。我市人多地少,城市人口密集,公共资源紧缺,解决城市交通问题,关键是要确立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主导地位,全面实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充分发挥公共交通运量大、价格低廉的优势,引导群众选择公共交通作为主要出行方式。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不仅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有效措施,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及主要原则

  2.指导思想。全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要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支持、行业推进、优先发展的战略方针,加快城市公共交通的建设步伐,全面科学地制定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完善城市公交路网,增强公交运行能力,改善公交服务质量,提高公交的覆盖率、班次密度和准点率,形成布局合理、高效快捷的公共交通系统,为市民提供方便周到、安全可靠、经济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促进无锡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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