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全省民政系统基层窗口单位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和对2005年度救灾款物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的情况通报


  四是业务建设明显加快。评议行风活动的不断深入,有力地推动了各窗口单位的改革发展。许多社会福利院、敬老院从单纯收养服务逐步向收养、治疗、保健、康复等多元化服务转变,促进了业务的快速发展和服务功能不断完善。苏州市社会福利院全面推行“规范化管理、专业化服务、标准化操作”的服务理念,先后与荷兰、日本、丹麦等国家同业机构开展项目合作,全面提升了管理服务品质。南通、徐州、镇江等市民政部门以围绕创建文明窗口单位目标,以超前的规划和大手笔的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使福利院环境园林化、设施现代化、管理规范化,成为当地精神文明建设的亮点。

  (三)存在问题

  通过行风评议,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等基层窗口单位行风建设进一步得到了加强,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敬老院建设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文化氛围不够浓厚,院民精神生活不够丰富;二是部分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不够高,且年龄偏大,在进一步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等方面显得力不从心;三是个别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台帐资料不够完备,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四是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等。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各地民政部门和广大基层窗口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行风评议、加强行风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民主评议行风为载体,注重与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创建文明行业等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将行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二、关于救灾款物和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05年度,中央和省两级共下拨各类救灾款1.2亿元,城乡低保累计发放保障金7.85亿元。总的看来,全省各地在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方面能够做到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挪用、挤占和私分等问题;低保资金的管理使用比较规范,能及时将低保资金足额发放到位,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主要做法

  一是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各地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救灾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救灾款的使用和分配中做到了“三公开、一监督”,即款物数目公开、救济方案公开、救济对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在城乡低保对象审批中做到了“三级审核、三次公示”,即严格按照“户报、村(居)评、乡镇审、市(区)定”的程序逐级审核,并在“村评和乡审”阶段实施7天的公示制度。苏州沧浪区、张家港市对低保对象实施ABC管理,将低保家庭分成A、B、C类,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跟踪管理,确保有限的人力发挥最大的效率。无锡宜兴市在每个基层镇(园)都建立了低保工作站,每个站设一名专职低保工作专管员,各低保管理站与镇(园)民政科(办)合署办公,镇(园)负责日常管理,业务上接受市民政局、市低保管理中心的直接指导和考核。这一管理平台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低保工作管理网络,提高了办事效率。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