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全省民政系统基层窗口单位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和对2005年度救灾款物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的情况通报
(苏民纪[2006]10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年初工作部署, 省民政厅于5月、6月分别下发了《关于对全省乡镇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等基层窗口单位开展民主评议行风的通知》、《关于对全省2005年度救灾款物和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的通知》,要求各市7月底前全面完成本地区的行风评议和专项执法监察工作。在各市自查、抽查的基础上,9月中旬开始,省厅组织4个检查组,对全省13个市进行了检查。从各地汇报和检查组实地抽查的情况来看,全省各级民政部门都将行风评议和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步骤开展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基层窗口单位民主评议行风情况
(一)基本情况
省厅《通知》下发后,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把这次活动作为促进基层窗口单位行风建设的重要契机,密切联系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扎扎实实开展评议。
一是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全省民政系统自上而下层层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负责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基层乡镇也都相应成立了由乡镇党政领导任组长的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全省上下联动,为行风评议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周密部署,制定方案。各地民政部门接到省厅《通知》后,迅速召开各种会议进行传达部署,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民主评议的内容和具体要求。各窗口单位也及时进行学习动员,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苏州市、扬州市除文件规定的三类窗口单位外,还将烈士陵园、婚服中心、干休所等其它窗口单位全部纳入评议范围,力求通过评议,有效推动全系统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南通、盐城、淮安等市还将开展敬老院行风建设与争创文明敬老院活动结合起来,为争先创优活动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是深入宣传,接受监督。各地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评议的单位、内容、标准和步骤方法,同时设置投诉箱,公布举报电话,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各地还普遍调整充实了行风监督员队伍,聘请有经验、有能力、热爱民政事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民政服务对象、群众代表以及新闻媒体工作者等社会各界人士作为行风监督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通州市所辖23个乡镇共召开动员会、工作推进会48场次,行风评议座谈会86场次,组织群众和服务对象民意测验251场次,发放征求意见表2516份,明察暗访25次,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收到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