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组织农村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加强对农资商品质量监测,二季度全省统一开展对种子、农药、化肥等重点品种的专项监测,对监测不合格的,要坚决严格依法处理。发挥检测车、检测箱、检测站、检测中心四位一体快速定性检测体系的优势,扩大农村检测的覆盖面,运用检测车和检测箱对没有检测点的市场实行定期检测,保证农村市场食品安全。
(十四)扎实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按照国家工商总局《
关于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综合治理”方针,以乡镇、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批发企业和农村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点、小作坊、小集市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
(十五)严厉查禁传销违法活动。针对当前传销违法活动向农村蔓延的趋势,坚持“抓早、抓小、露头就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禁“拉人头”传销、“团队计酬”传销、“收取入门费”传销和网络传销,严厉惩处跨地区特别是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等活动的名义诱骗农民到异地从事传销的违法行为,加大对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的打击力度,符合移送标准的要坚决移送追究其刑事责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被骗农民异地从事传销的解救工作。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传销的法律法规、传销的危害性及查处的典型传销案件,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识别传销、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十六)严肃查处农村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突出农资广告监管,对农资广告发布量较大的重点媒介加大监测力度。加大对损害农村消费者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虚假违法广告的监控和查处力度,与卫生、药监等部门联动,综合运用《
反不正当竞争法》、《
广告法》对进行虚假宣传的五类广告采取查扣商品等釜底抽薪的监管方式。大力引导制作、发布贴近新农村建设、寓教育宣传于广告艺术中的公益广告。
(十七)开展“新农村·新消费”活动。结合省局“新消费活动”的总体安排,推进新消费活动进农村。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倡导新消费,促进消费和谐。省局将联合有关部门通过送文化下乡活动等形式,宣传新消费活动。开展农村消费教育,今年全省要有50%以上的县建立农村消费教育学校,并免费为农民开展消费知识培训。进一步开展“12315”申诉举报网络进农村、进社区、进市场活动,健全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对有关农村食品安全、农资质量等方面的申诉举报,要实行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处、第一时间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