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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07年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促进农产品品牌化,推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

  品牌化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把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作为“品牌大省”建设的一项重点,加强指导,落实责任制,全力做好培育扶持工作。

  (五)继续促进农产品品牌发展。实施农产品创牌辅导制度和工商联络员上门服务制度,鼓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注册农产品商标,今年全省力争新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8000件。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知名商号、著名商标、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大力支持符合条件农产品品牌申报驰名商标。加大对农产品品牌的保护力度,重点制止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滥用,查处地理标志假冒侵权行为。

  (六)加快农产品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注册。今年要重点支持塘栖枇杷、西湖莼菜、诸暨香榧、三门青蟹、长兴吊瓜子、余姚杨梅、奉化水蜜桃、奉化芋头、舟山水产等传统特色农产品的证明商标注册申报工作。尤其对金华火腿、龙井茶、龙泉宝剑、龙泉青瓷、湖笔、东阳木雕等千年品牌、传统品牌,要加强沟通,争取尽快注册成功。对于不宜申报证明商标的区域性品牌,积极鼓励申报集体商标。省政府已决定对注册证明商标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各市县也应争取地方政府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七)鼓励农产品商标国际注册。积极鼓励已有产品出口或可能出口又具有悠久历史的传统手工艺品和特色农副土特产品,实施商标国际注册,开拓国际市场。重点指导安吉白茶、径山茶、青田石雕等知名度较高的已注册证明商标进行国际注册,以获得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国际保护。

  三、促进产销订单化,助推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订单农业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型交易方式,在加快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要积极支持,围绕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加强调查研究,当好参谋助手,做好服务指导。

  (八)推进订单农业发展。每县(市、区)工商局要根据当地实际,选择一类或若干类特色农产品或大宗经济作物指导发展订单农业。要组织专人深入订单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帮助种植户、养殖户制定并规范各类农业订单文本,实现县县有“订单”。省局将在全省推广使用十大类农产品合同示范文本。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等活动,提高农户依法签约履约的积极性。全省将认定一批具有一定规模、连续二年以上信誉好、合同履约率高的涉农企业为AAA“守合同重信用”涉农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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