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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2007年度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2007年度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2007]2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江门市2007年度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商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七日

  江门市2007年度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意见》(粤府办[2007]8号)精神,推进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根据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广东省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意见》(粤府办[2007]8号)确定的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工商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整体效能,综合治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努力构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通过专项行动,实现对无照经营“解决存量,遏制增量”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 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政府领导,工商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江门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易中强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吴国杰、市工商局局长林方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工商、公安、消防、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环保、文广新、国土资源、建设、质监、安监、经贸、交通、劳动保障、农业、规划、城管、烟草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查、宣传和信息综合等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以及转办和督办有关部门商请主管职能部门办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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