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环保和农业部门将对获得农业生态园区称号的园区发展进行指导和宣传服务。环保部门在正常环境监察中减少检查次数或免于检查,优先免费在四川环保网站上设立网页宣传介绍园区情况。
(二)对已授牌园区每2年进行复查。对不合格园区取消荣誉称号。
希望各地环保局、农业局按照上述要求做好农业生态园区创建的组织管理工作,树立一批生态环境优美、生态文明有序、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农业生态园区典范,以点带面推进生态四川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
附件1:农业生态园区评估指标
附件2:农业生态园区申请表(略)
二○○五年九月八日
附件1
农业生态园区评估指标
(总分100分)
1、生态位势:5分
2、景观生态:10分
(1)植被覆盖率:4分
(2)景观建筑:2分
(3)交通设计:2分
(4)绿荫停车场:2分
3、生态安全:20分
(1)防止外来物种入侵:4分
(2)防治水土流失:4分
(3)农用膜回收:4分
(4)农药使用强度:4分
(5)单位化肥使用量:4分
4、循环经济和生态农业:40分
(1)生态环境保护投资:10分
(2)绿色产业:15分
(3)“3R”执行情况:15分
5、水资源使用:5分
(1)节水:3分
(2)饮用水质:2分
6、清洁能源使用水平:5分
7、生态文明:5分
(1)环保宣传:2分
(2)环保活动:1分
(3)环境满意度:2分
8、生态有序性:10分
特色附加分:5分
指标说明
1、生态位势:5分
(1)园区与外界交通方便,配备公共交通设施,周围至少有一条公共交通线。2分
(2)园区所在地无重大地质灾害侵袭。3分
2、生态绿地:10分
(1)植被覆盖率,即园区内全部植被垂直投影面积与园区总面积之比达到70%。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