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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市卫生局关于部分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参加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入学考试免予外语听力考试的通知


  五、听力检测工作要求

  为保证中考的公平性,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对听力检测工作严格把关。各区县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要做好听力检测的组织工作,负责与指定医院取得联系,确定本区县残疾考生进行听力检测的时间,并安排相关考生前往医院检测,届时应指派专人前往医院做好听力检测对象的身份确定工作。听力检测考生必须由法定监护人和考生所在学校的班主任(或熟悉该学生的卫生老师、其他任课老师)陪同,考生与法定监护人应随带本人《学生证》、《身份证》与《户口簿》,教师应随带学校《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

  指定医院负责开展听力残疾考生的听力检测工作,保证必需的听力检测设施设备与技术力量,相关医务人员应根据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听力检测工作,对考生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估。

  六、时间安排及检测费用

  从2008年起需要申请免外语听力考试的听力残疾考生于参加中考的当年3月底前向学校提出申请,考生听力检测于当年4月底前完成。今年可放宽至5月25日前完成。

  考生在医院进行的检测费用自理。

  附件:上海市部分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参加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入学考试免予外语听力考试申请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上海市部分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参加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入学考试免予外语听力考试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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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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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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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证号码 │         │残疾等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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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申请  │                                   │
│  理由  │                                   │
│      │申请人签字:    家长签字: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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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医疗  │                                   │
│  诊断  │                                   │
│      │                                   │
│      │医师签字:    日期:    医院盖章               │
├──────┼───────────────┬───────────────────┤
│  申核  │               │                   │
│  意见  │               │                   │
│      │               │                   │
│      │学校负责人          │                   │
│      │签字(盖章):   日期:   │区县中招办              │
│      │               │负责人签字: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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