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要下决心解决安全生产落实不下去、严格不起来的问题。切忌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安全生产工作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和逐级传达的表面文章上,必须在查找隐患、堵塞漏洞、健全责任、强化管理上下功夫,真正做到“思想、措施、责任、监督”四个到位,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五是要加大政府和企业的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当然,企业是安全投入的主体,在加大财政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同时,积极争取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改善安全监管装备、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隐患整改以及安全生产技术进步等方面。
三、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切实做好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
2006年,是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完成2006年全省安全生产“管理年”的各项任务,着力抓好如下四项工作: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处理好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专业监管的关系,充分发挥安监部门综合管理安全生产的指导协调作用,不断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安监机构建设。市安监局单独设置后,要充实安监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树立安全监察权威。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按照“四落实”的要求,落实专管人员、所需经费,配备必要的器材和设施;大力推进安监执法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全市安全监察执法队伍建设,选拔优秀人员充实安监队伍。市成立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后,拟推进各县(市、区)成立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落实乡镇安全生产专职监管力量,做到有专职人员,有专用办公场所。加强对各级安监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建立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文明执法”的安全生产执法队伍,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实到基层,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的发生。
二是建立健全以责任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抓紧制订出台矿山安全管理、责任追究、风险抵押、责任保险、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有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晰政府、部门、企业安全生产职责,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我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各级安监干部一定要加强法制观念,做到严格依法行政;完善责任考评制度。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继续严格贯彻执行“领导责任制”、“一岗双责责任制”、“隐患整改责任制”、“安全检查责任制”、“安全事故行政责任制”,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对履责情况进行年终考评,采取预警和问责制,督促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从根本上解决“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建立健全会议、检查、举报、隐患整改、协调、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和机制,使安全生产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