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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建设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检查评估的方案》的通知

  (二) 严格责任追究。对检查评估不合格的单位, 本级主管(监管)部门或当地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要责成其进行“补课”, 限期整改。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落实不好或在检查评估中弄虚作假的, 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附件2: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检查评估表

  填报单位(章):       单位负责人:      考核人:      总分:

┌───┬─┬──────────────┬───┬───┬─────────────┬─┐
│项 目 │序│     考核标准     │基础分│ 评估 │     加、减分     │得│
│   │号│              │   │ 依据 │             │分│
├───┼─┼──────────────┼───┼───┼─────────────┼─┤
│   │1 │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或者明│ 4  │ 文件 │重点行业的主管(监管)部门│ │
│   │ │确负责部门和人员      │   │   │没有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 │
│   │ │              │   │   │不给分          │ │
│ 组 ├─┼──────────────┼───┼───┼─────────────┼─┤
│ 织 │2 │制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 4  │ 文件 │重点行业的主管(监管)部门│ │
│ 领 │ │方案            │   │   │没有制定工作方案的不给分 │ │
│ 导 ├─┼──────────────┼───┼───┼─────────────┼─┤
│   │3 │召开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 2  │ 材料 │             │ │
│(25分│ │员部署           │   │   │             │ │
│ ) ├─┼──────────────┼───┼───┼─────────────┼─┤
│   │4 │组织学习讨论相关规定    │ 4  │记录本│             │ │
│   ├─┼──────────────┼───┼───┼─────────────┼─┤
│   │5 │组织人员对专项工作进行督促检│ 4  │ 材料 │领导带队督查2次以上的加1分│ │
│   │ │查             │   │   │             │ │
│   ├─┼──────────────┼───┼───┼─────────────┼─┤
│   │6 │资料齐全,上报情况及时   │ 3  │ 材料 │资料不齐的减1分,上报不及 │ │
│   │ │              │   │   │时的减1分         │ │
│   ├─┼──────────────┼───┼───┼─────────────┼─┤
│   │7 │编发工作简报,工作信息报送及│ 4  │ 材料 │编发简报5期以上的加1分;工│ │
│   │ │时             │   │   │作信息被建设厅治贿办采用的│ │
│   │ │              │   │   │,每1条加1分,被各市县建设│ │
│   │ │              │   │   │行政主管部门治贿办采用的,│ │
│   │ │              │   │   │每1条加0.5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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