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严格责任追究。对检查评估不合格的单位, 本级主管(监管)部门或当地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要责成其进行“补课”, 限期整改。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落实不好或在检查评估中弄虚作假的, 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附件2: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检查评估表
填报单位(章): 单位负责人: 考核人: 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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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序│ 考核标准 │基础分│ 评估 │ 加、减分 │得│
│ │号│ │ │ 依据 │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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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或者明│ 4 │ 文件 │重点行业的主管(监管)部门│ │
│ │ │确负责部门和人员 │ │ │没有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 │
│ │ │ │ │ │不给分 │ │
│ 组 ├─┼──────────────┼───┼───┼─────────────┼─┤
│ 织 │2 │制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 4 │ 文件 │重点行业的主管(监管)部门│ │
│ 领 │ │方案 │ │ │没有制定工作方案的不给分 │ │
│ 导 ├─┼──────────────┼───┼───┼─────────────┼─┤
│ │3 │召开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 2 │ 材料 │ │ │
│(25分│ │员部署 │ │ │ │ │
│ ) ├─┼──────────────┼───┼───┼─────────────┼─┤
│ │4 │组织学习讨论相关规定 │ 4 │记录本│ │ │
│ ├─┼──────────────┼───┼───┼─────────────┼─┤
│ │5 │组织人员对专项工作进行督促检│ 4 │ 材料 │领导带队督查2次以上的加1分│ │
│ │ │查 │ │ │ │ │
│ ├─┼──────────────┼───┼───┼─────────────┼─┤
│ │6 │资料齐全,上报情况及时 │ 3 │ 材料 │资料不齐的减1分,上报不及 │ │
│ │ │ │ │ │时的减1分 │ │
│ ├─┼──────────────┼───┼───┼─────────────┼─┤
│ │7 │编发工作简报,工作信息报送及│ 4 │ 材料 │编发简报5期以上的加1分;工│ │
│ │ │时 │ │ │作信息被建设厅治贿办采用的│ │
│ │ │ │ │ │,每1条加1分,被各市县建设│ │
│ │ │ │ │ │行政主管部门治贿办采用的,│ │
│ │ │ │ │ │每1条加0.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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