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市消防局要以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为根本目标,紧紧围绕“执法为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化消防宣传”三个着力点,通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火灾隐患挂牌制度,夯实消防工作基础,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贯彻实施《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加强消防队伍值班执勤和岗位练兵,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工作,全面提高“两个水平”(消防监督执法水平、正规化建设水平),切实增强“三个能力”(预防火灾的能力、执法为民的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四)市交通局要结合交通行业的实际情况,按照《韶关市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责任制考核,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建立与安监、交警、海事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机制,加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公路基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道路客运、危险货物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深化公路工程安全管理,切实做好防汛工作,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稳定形势。
(五)市建设局要以开展文明施工竞赛活动为重点,以贯彻《
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为主线,完善安全生产层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安全巡查、“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安全行为不良记录公示和惩罚等六项制度,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手段,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现场管理和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上新台阶,力争全市全年不发生等级安全事故。
(六)市教育局要以治理学校周边环境为中心,以“加强宣传,深化教育,狠抓落实,确保平安”为工作目标,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健全教育系统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学校领导、班级、教师安全职责;要充分利用教育网站、电视新闻、信息和宣传专栏等途径,大造安全声势,大力宣传《中小学生自护自救安全常识》、《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引导学生提高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要加强校内危房、用电线路、消防、饮食饮水、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药品和防雷电、防盗窃等专项整治;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学校安全事故责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