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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安全生产管理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市安全生产管理年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1日至4月1日)。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摸清监管范围内的企业基本情况和各类安全生产专家情况,查找安全生产监管薄弱环节,完善各类资料,建立企业资料库、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各类专家库,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实施方案。市安委办要重新修订《韶关市市直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规定》,进一步明确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二)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加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开展安全法规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活动。要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职中、技校中设立安全管理副校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市安监局牵头,中小学、幼儿园、职中由市教育局负责,技校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所有安全管理副校长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要把安全教育列入市委党校各级党政干部培训班的课程,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意识;要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五五”普法内容,开展全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要在企业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语上墙工作检查,加强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检查,加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检查;要开展电教化宣传,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上,播报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

  (三)全面推进阶段(6月1日至10月30日)。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监管体系建设,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市、县(市、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三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深入开展五项配合活动(即:一是6月份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月”活动;二是7、8月份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企业”活动。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市安委办在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安全责任落实、历年安全事故较少的企业中,培育并推广示范企业,树立安全生产的典型企业,推广安全管理经验;三是9月份举办全市“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四是10月份举行全市安全生产演讲比赛;五是10月份开展安全生产协会学术交流活动),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依法监管水平,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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