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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安全生产管理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安全生产管理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韶府办〔2006〕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中省驻韶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韶关市安全生产管理年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六日

  韶关市安全生产管理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2006年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和进一步好转,根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年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定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思想、措施、责任、监督”四到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努力构建全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自主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确保省下达我市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实现。

  二、组织领导

  市安委会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年领导小组,陈绿平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李泽环副秘书长、市安监局温新才局长任副组长,市安监、经贸、监察、公安、消防、交通、建设、国土资源、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旅游、卫生、工商、工会、质监、海事、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的主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具体负责本方案的组织落实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局副局长朱裕华担任。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单位、部门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本地方、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年工作落实到位。

  三、工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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