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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韶关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

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韶关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
(韶市办联〔2006〕13号)


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驻韶中省各单位:

  “十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根据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有关精神,市政府决定组织编纂《韶关年鉴·2006》,全面、系统地记载过去五年来全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及社会发展等各方面情况,突出地方特色,集思想性、资料性、科学性于一体,真实、全面、科学地反映全市各行业、各领域的新面貌、新成就和新经验,通过发挥年鉴的资政、存史、教育和宣传功能,服务和推进我市“三个文明”建设。为加强《韶关年鉴》编纂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韶关年鉴编纂委员会,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徐建华任主任(主编),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绿平任常务副主任(常务副主编),市委常委、秘书长司庆伟、市政府秘书长杨小明任副主任(副主编),胡世标、冯政文、李泽环、郑建锋、王乙未、饶世明、梁健、吴娇娣、邱泠波、李石保、彭为国、林添海、何利勇、张录才、黎国坚、聂云祥、吴振华、江少强、王青西、刘小毅、张才明、廖朝国、黄德谋、周伟源、严惠兰、何超常、刘卫东、张中坚、阙定胜、陈波、许建设、马水源、何正平、李安平、邓阳秋、邓建华、胡可强、李熏杰等为成员(编委);编委会办公室主任由杨小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熏杰同志兼任,日常工作由《韶关年鉴》编辑部办理(设在市政府办公室调研一科、调研二科)。为全面启动并完成好《韶关年鉴》编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尤其是各级领导同志,必须充分认识到编辑出版年鉴,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各级党政领导机关正确决策提供借鉴和参考,为企事业单位和科研部门提供可靠信息和资讯,展示韶关进入新世纪后的崭新面貌,具有积极的意义,是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人员、经费、时间和其他工作条件,确保《韶关年鉴》编纂工作顺利完成。

  年鉴编纂队伍建设是做好年鉴工作的基础。各地《韶关年鉴》组稿任务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落实。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发改局、经贸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农业局、文广新局、科技信息局、卫生局、城管局、交通局等编纂任务较多的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办,要成立编写组(市委直属单位稿件由市委办编写组协助审核),由单位分管文字综合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综合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撰稿员1-2名;其他单位要落实领导分管,安排并相对固定1-2名撰稿员。以上人员名单请抓紧落实并填报(见附件一),在2006年4月10日前报《韶关年鉴》编辑部。要选派能掌握全面情况,有较高政策水平和文字写作能力,并熟悉本系统、本单位业务,有较强事业心、责任心的同志参与《韶关年鉴》组稿,并给予大力支持,认真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其能够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确保组稿质量,各地、各有关单位凡是参加2006年《广东年鉴》组稿工作的人员,应原则上安排参加《韶关年鉴》组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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