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统计局、湖南省经济委员会、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
(湘统〔2007〕17号)
各市州统计局、经委、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及有关单位:
为了科学客观反映我省非公有制经济运行情况,及时给省委省政府指导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根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湘政发〔2005〕12号文件职责分工的通知》(湘政办函〔2006〕118号)的要求,现就做好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监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我省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全省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在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扩大社会就业、增加财政收入、活跃城乡市场、改善人民生活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级党委政府把非公有制经济作为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因此,各市州统计局、经委和相关部门一定要形成共识,充分认识到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监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把这项工作作为大事要事来抓,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宏观指导当好参谋、服好务,进一步促进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确保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监测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各相关部门都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抓这项工作,确定具体经办人员,建立责任制,并从人力、财力和物力上给与大力支持,确保有专人干事,有专项经费办事。
三、大力协作,精心组织
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监测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涉及到国民经济各个行业,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工作量繁重,各市州统计局、经委、工商局、国税局和地税局等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齐心协力,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共同来推动这项工作。
四、强化基础,依法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