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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及食管癌、肝癌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及食管癌、肝癌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的通知
(苏卫疾控〔2007〕15号)


南通、镇江、泰州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强癌诊的预防和控制工作,落实《中国癌诊预防与控制规划纲要》(2004-2010)的工作目标,卫生部在我省启东市开展肝癌早诊早治项目,在扬中、泰兴市开展食管癌早诊早治项目。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厅根据卫生部办公厅有关要求,制定了《江苏省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江苏省食管癌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江苏省肝癌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项目地区按要求,做好肝癌、食管癌早诊早治项目各项工作。
  附件:

  1、江苏省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江苏省癌症早诊早治项目领导组和专家组名单

  3、江苏省食管癌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

  4、江苏省肝癌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

江 苏 省 卫 生 厅

二○○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江苏省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中国癌症预防与控制规划纲要>(2004-2010)的通知》的工作目标,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在我省部分地区开展食管癌、肝癌等癌症的早诊早治项目工作。为了保证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卫生部《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与目标
  (一)原则
  开展早诊早治项目的地区要认真执行相关癌症的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开展癌症早诊早治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二)目标
  1、提高癌症的早期诊断率及早期治疗率;
  2、提高五年生存率,降低死亡率;
  3、提高技术队伍水平;
  4、完善筛查及早诊早治方案。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目前我省食管癌早诊早治项目的实施地区为扬中市、泰兴市;肝癌早诊早治项目的实施地区为启东市。项目范围将根据卫生部癌症防治年度工作计划和我省实际情况进行扩展调整。
  三、项目经费使用及管理
  (一)补助内容
  根据癌症防治工作计划和预算安排计划,中央和省级财政将对早诊早治项目防治措施中的筛查、人员培训和督导等工作给予一定补助,各地财政部门也应对项目经费的不足部分进行补助。
  (二)报账程序
  项目实施地区的医院对筛查的人群完成检查后,应将患者的检查结果复印件提交所在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每例患者的检查结果及检查费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标准拨付医院补助资金。原则上,每季度拨付一次。
  (三)经费管理
  1、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经费要按照《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04]24号)和省卫生厅有关规定执行,专款专用。
  2、筛查补助经费要严格执行补助标准,按规定的程序审核后,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统一支付。实际筛查费用在补助标准以内的,实报实销。治疗费用由患者自己负担,癌症早诊早治工作要严格执行卫生部下发的癌症早诊早治技术方案,保证筛查工作质量,同时要厉行节约,杜绝不合理费用发生。
  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经费的管理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或挪用。
  4.在审核筛查方案和筛查费用时发现方案、费用不合理的,其不合理的费用由医院承担;已报账的,应予以扣回,不得转嫁给被检者。
  5. 项目实施地区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张榜公布等形式,公示享受早诊早治项目筛查的人员名单,接受广泛的社会监督。
  四、信息安全及档案管理
  (一)承担项目任务的医院,要妥善保存项目中每位被检者的病案资料(病历、医嘱、各项检查结果、病程记录、处方、费用清单等)以备查验。做到一人一档,保证各项数据准确可靠。
  (二)项目实施地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项目档案,及时完成资料整理、分析、统计,并将总结材料按规定逐级上报。
  五、组织管理
  (一)我省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由省卫生厅统一领导,项目实施地区卫生、财政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协调、计划任务安排,落实配套经费,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省卫生厅成立癌症早诊早治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统一领导和协调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参与各地实施计划及工作进度的审定,明确承担本项目的技术队伍和项目负责人,培训技术骨干,检查并督导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及经费使用情况。
  (三)项目实施地区由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领导牵头,成立癌症早诊早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群众发动及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建立实施本项目的技术队伍(依托单位),并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及工作进度(筛查人群、对照人群、基线资料、队列资料、技术保障及质控、日程表、伦理及安全、经费预算、治疗费用分担方案等),并经当地领导小组,省专家技术指导组以及国家癌症早诊早治项目专家委员会共同审定。
  (四)癌症筛查及早诊早治工作是一个多学科的系统工程,技术要求颇高,而且涉及流行病学、内镜、细胞学、病理学及外科等的密切合作,省级以及项目实施地区相关技术机构应积极参与项目工作。
  (五)省级专家技术指导组要会同国家癌症早诊早治项目专家委员会采取办培训班和现场指导的方式,对各地技术骨干进行培训和指导。每地培训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大型培训班,每地现场指导不少于2次。
  六、质量控制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并逐级上报,按要求建立、完善项目管理机构和技术队伍,明确职责分工。
  (二)各项目实施单位应认真填写病例登记表等各种记录表格,登记信息完整准确,便于检查与核对。
  (三)采用计算机病案登记系统,对筛查的病例进行上报,便于省卫生厅以及卫生部及时了解项目进度和项目完成情况。
  (四)适时召开项目中期会,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汇报检查,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解决实际困难,帮助项目执行单位更好地完成项目。
  (五)项目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应由项目实施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妥善处理,同时应立即报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并抄报卫生部。
  七、监督与评估
  (一)项目实施地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项目督导考核办法和要求,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定期督导和考核,并将有关方案、办法、要求、督导和考核结果、项目总结等材料及时上报至省卫生厅。省卫生厅将组织省级专家组的有关专家每年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督导,开展效果评估,并在项目终期开展考核。
  (二)监督评估的主要内容
  1.管理督导
  包括:项目实施方案、质量控制方案、督导方案及督导记录、项目进度、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完成质量和总结报告等。
  2.技术督导
  包括:筛查的顺应性、早期诊断率、早期治疗率、队列建立及相应资料收集情况;卫生经济学评价的资料收集情况;五年生存率、死亡率及卫生经济学评价(成本-效果、成本-效用及成本-效益)。
  3.项目评估
  按评估方案进行项目工作评估。

  附件2:
  江苏省癌症早诊早治项目领导组和专家组名单

┌───────┬─────┬───┬────────┬──────┬─────────┐
│组织机构   │姓 名   │性别 │单 位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
├──┬────┼─────┼───┼────────┼──────┼─────────┤
│ 领 │组 长  │吴红辉  │ 男 │ 省卫生厅疾控处 │  处长  │  025-83620609  │
│ 导 ├────┼─────┼───┼────────┼──────┼─────────┤
│ 组 │ 副组长 │ 葛 均  │ 男 │ 省卫生厅疾控处 │  副处长  │  025-83620608  │
│  │    ├─────┼───┼────────┼──────┼─────────┤
│  │    │ 周明浩 │ 男 │  省疾控中心  │  副主任  │  025-83759475  │
│  ├────┼─────┼───┼────────┼──────┼─────────┤
│  │成 员  │ 杨建斌 │ 男 │ 南通市卫生局 │  副处长  │ 0513-85053636  │
│  │    ├─────┼───┼────────┼──────┼─────────┤
│  │    │ 耿锁龙 │ 男 │ 镇江市卫生局 │  处长  │  0511-5018735  │
│  │    ├─────┼───┼────────┼──────┼─────────┤
│  │    │ 许春林 │ 男 │ 泰州市卫生局 │  处长  │  0523-6393175  │
│  │    ├─────┼───┼────────┼──────┼─────────┤
│  │    │ 沈俊涛 │ 男 │ 启东市卫生局 │  局长  │ 0513-83313881  │
│  │    ├─────┼───┼────────┼──────┼─────────┤
│  │    │ 朱戊申 │ 男 │ 扬中市卫生局 │  副局长  │  0511-8329019  │
│  │    ├─────┼───┼────────┼──────┼─────────┤
│  │    │ 王克毅 │ 男 │ 泰兴市卫生局 │  局长  │  0523-7602050  │
│  │    ├─────┼───┼────────┼──────┼─────────┤
│  │    │ 武 鸣  │ 男 │  省疾控中心  │  科长  │  025-83759411  │
├──┼────┼─────┼───┼────────┼──────┼─────────┤
│ 专 │组 长  │ 周明浩 │ 男 │  省疾控中心  │  副主任  │  025-83759475  │
│ 家 ├────┼─────┼───┼────────┼──────┼─────────┤
│ 组 │ 副组长 │ 范钦和 │ 男 │  省人民医院  │ 主任医师 │025-83718836-6445 │
│  │    ├─────┼───┼────────┼──────┼─────────┤
│  │    │ 沈文荣 │ 男 │  省肿瘤医院  │ 主任医师 │  025-83283394  │
│  │    ├─────┼───┼────────┼──────┼─────────┤
│  │    │ 谭旭燕 │ 女 │  省肿瘤医院  │ 主任医师 │  025-83283385  │
│  │    ├─────┼───┼────────┼──────┼─────────┤
│  │    │ 施瑞华 │ 男 │  省人民医院  │ 副主任医师 │  13951799326  │
│  ├────┼─────┼───┼────────┼──────┼─────────┤
│  │成 员  │ 张 彤  │ 女 │  省肿瘤医院  │ 主任医师 │  025-83283382  │
│  │    ├─────┼───┼────────┼──────┼─────────┤
│  │    │ 丁建华 │ 男 │  省肿瘤医院  │  研究员  │  025-83283487  │
│  │    ├─────┼───┼────────┼──────┼─────────┤
│  │    │ 孙桂菊 │ 女 │东南大学公卫学院│  教授  │  025-83272567  │
│  │    ├─────┼───┼────────┼──────┼─────────┤
│  │    │ 于志坚 │ 男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主任医师 │ 0513-85815839  │
│  │    ├─────┼───┼────────┼──────┼─────────┤
│  │    │ 武 鸣  │ 男 │  省疾控中心  │  科长  │  025-83759411  │
│  │    ├─────┼───┼────────┼──────┼─────────┤
│  │    │ 曹秀峰 │ 男 │ 南京市第一医院 │ 主任医师 │  025-52271003  │
│  │    ├─────┼───┼────────┼──────┼─────────┤
│  │    │ 陈陶阳 │ 男 │ 启东肝癌研究所 │  所长  │ 0513-83113299  │
│  │    ├─────┼───┼────────┼──────┼─────────┤
│  │    │ 陈建国 │ 男 │ 启东肝癌研究所 │  副所长  │ 0513-83346201  │
└──┴────┴─────┴───┴────────┴──────┴─────────┘


  附件3
江苏省食管癌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

  本项目在江苏食省管癌高发区扬中及泰兴市开展食管癌的筛查和早诊早治工作。筛查以40-69岁的高危人群为重点,主要应用内镜下碘染色、多点活检筛查技术,所有病变的诊断和转归均以组织病理为标准。对发现的癌前病变患者及癌患者开展相应治疗。所有覆盖的人群建立观察队列,同时设立对照组,以早诊率、早治率、死亡率为终点指标进行效果评价;同时开展独立的卫生经济学评价。
  具体筛查人数:扬中 2000人,泰兴 1000人。
  一、人群的选择
  (一)队列的建立
  本项目是以人群为基础的早诊早治工作,项目开展前要明确筛查人群以及对照人群,以便对方案进行评价。从有关部门获得目标人群、对照人群的总人口并建立数据库,随之开展全人群的全死因监测。在全死因监测的基础上,重点做好肿瘤发病及死亡登记。肿瘤的发病及死亡登记按照《中国肿瘤登记工作指导手册》的各项标准进行。
  (二)筛查人群的选择
  采取整群抽样的方法,以扬中和泰兴市食管癌发病率较高的乡或村人口作为筛查人群,完成全人口注册登记。开展食管癌健康知识宣传,提高食管癌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及高危人群的参与率。筛查人群中符合项目标准的对象参加筛查的顺应性不低于70%,早期治疗率不低于应治疗人数的80%。
  按照高危人群比例及参加率来估计全人口:如40-69岁的高危人群约占总人口的25%,按照参加率为70%计算,每年筛查2000人,3年共6000人,筛查组覆盖的总人口至少应为34286人。如每年筛查1000人,则相应减半。
  (三)对照人群的选择
  对该地区全人口进行以肿瘤发病及死亡登记为主的全死因监测,以便最终评价早诊早治的绩效。此外选取小样本对照人群进行危险因素的监测,用以质控目标人群与对照人群的可比性。对照人群的各种情况(饮食习惯、社会经济状况等)应尽可能与目标人群一致。对照人群应该与干预人群同时开展基线调查和危险因素的监测,内容包括人群的基本特征以及常见危险因素等(附件3-2、3)。对照人群的选取可按村分层随机抽样开展。样本的大小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但原则上不少于600人,每个年龄组(5岁一个年龄组)不少于100人。对照人群和目标人群在地理上要有一定的缓冲区,以避免对照人群中的某些人参加早诊早治项目而造成的偏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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