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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区烟尘控制区范围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区烟尘控制区范围的通知
(韶府办〔2006〕103号)


浈江、武江、曲江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因我市行政区划已调整,为防止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呼吸清洁的空气,根据国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及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对市区烟尘控制区范围调整如下:

  一、将原中心半岛烟尘控制片区、火车站烟尘控制片区、沙梨园烟尘控制片区、五里亭烟尘控制片区、牛头潭烟尘控制片区、十里亭烟尘控制片区、南郊长乐烟尘控制片区重新整合,并向东扩大到从莲花山沿韶枫公路延伸至大塘山脚整个文教区(铁路一中、市一中新校址、银山高尔夫球场、韶关学院等),创建浈江烟尘控制片区(面积为37.42平方公里)。

  二、整合原芙蓉北路(沙湖、上窑、新华路)烟尘控制片区、芙蓉东路烟尘控制片区,向西扩大到西联新区和市建设路以西旭日玩具城及沿乳韶公路而建的武江科技工业园、沐溪工业园等园区范围,创建武江烟尘控制片区(面积为24.04平方公里)。

  三、在原曲江县烟尘控制区的基础上,整合区内新增建成区域,创建成曲江烟尘控制片区(面积为16.82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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