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县区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把共产党员先进性体现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进一步推进“双培双带”工程,努力提高党员干部执行政策的能力、加快发展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化解矛盾的能力、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努力提高农村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
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健全村民自治机制,5年内,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村民自治示范村标准。
五、组织领导
1、强化领导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多做贡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作为加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切实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件关系全局的大事抓紧抓好。
市委、市政府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领导体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规划和实施细则,明确任务,编制项目,细化措施,强化责任,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建立强有力的协调推进机制,有效促进政策集成和资源整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2、把握工作要求
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做到不急于求成,不搞一刀切,不搞强迫命令,更不搞形式主义。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不违背农民意愿,防止大拆大建、防止加重农民负担、防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防止乱占耕地、防止强行推进规模经营。要广泛听取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掌握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努力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工作切实符合实际、符合农民意愿。
在具体工作推进中,不仅要注重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改变村容村貌,更要注重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不仅要重视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而且要重视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不仅要强调立足于促进农业和农村自身的改革和发展,而且要重视工业支持农业、城市带动农村;不仅要立足于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而且要谋划长远,制定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持续推进的长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