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农民增收致富是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所在。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加快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各项惠农扶农政策。大力实施星火科技富民工程,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力度,促进科技兴农进村入户。通过推广“酵母(示范)工程”,走“选拔示范户、培育卫星户群、形成专业村(区域)、建立合作经济组织”进入市场之路,培养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组建芜湖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完善农产品信息的收集、加工和发布机制,扩大信息进村入户覆盖范围,增强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坚持村内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制度,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制假售假等坑农害农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农民工维权工作,切实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出台推动全民创业政策,鼓励、引导和支持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进一步清理阻碍农村个私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定,大力发展农村个私经济,壮大村集体经济力量,增加农民收入,增强村集体组织服务功能。
3、加大投入力度
加大财政投入。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认真落实“三个高于”政策(地方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其中,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落实耕地占用税收入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国有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的20%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70%用于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2006年,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镇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安排14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规划社区(居民点)建设,各县区也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予以配套扶持。
整合项目资源。发展改革、农业、交通、建设、教育、卫生、国土资源、通讯、供电、广电、文化、体育、计生、水利、供销等有关部门,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编制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项目实施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结合起来,使相关项目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倾斜、向示范社区(居民点)和整治社区(居民点)倾斜。积极开展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全面整合各类项目资源,按照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用途不改的原则,实行项目资金的统筹使用和统一管理,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率,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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