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阜新市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实施意见的通知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阜新市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实施意见的通知
(阜政办发[2007]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新市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阜新市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阜新市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国有农场(含林场、监狱劳教农场及其他农事企业,下同)是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做出过重大贡献。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国有农场经济社会事业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但国有农场经营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已经阻碍了国有农场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农工收入的增加,深化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为了支持国有农场的综合改革,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06]25号),防止农工负担反弹、确保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目标的实现,现就全市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通过活化企业运行机制,实施“体制创新、产业升级、资源整合,带动发展”战略,在国有农场实现产业化、股份化、市场化和集团化,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将国有农场建设成体制完善、机制活化、开放程度高、农场有活力、在国内外市场具有竞争力的企业群体。通过实施国有农场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减少农场管理层次,精简农场管理人员,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取得实效,为国有农场顺利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基础。

  二、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

  (一)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的运作方式

  1.实行产业化经营。充分利用国有农场的资源优势、规模优势、组织优势和技术优势,集中力量培育和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区。有特色产品的国有农场通过整合土地等资产,按照产业化经营方式,实现产加销一体化,壮大龙头企业。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