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07年省民政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意见》的通知


  (牵头单位:驻厅纪检组、监察室,配合单位:厅机关其他处室局)

  2、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认真研究分析民政部门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深入剖析原因,查找民政工作管理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不足,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牵头单位:驻厅监察室,配合单位:厅机关其他处室局)

  九、认真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省委《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实施有效制约和监督的意见》和中共江苏省民政厅党组、中共江苏省纪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组《关于加强对民政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检查的办法》,继续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

  (牵头单位:驻厅纪检组、监察室,配合单位:人教处、办公室、机关党委)

  2、切实抓好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

  (牵头单位:驻厅纪检组、监察室、人教处,配合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

  3、认真贯彻省委《关于逐步推进党务公开的意见》,严格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切实保障党员权利。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配合单位:驻厅监察室)

  十、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做好基层单位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1、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坚决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今年,将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机构、救助管理站、乡镇民政办(所)作为行风评议的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着重纠正办事不公、作风不实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及时总结推广民政基层单位行风评议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树立典型,为民政部行风建设先进基层单位表彰活动做好准备。

  (牵头单位:驻厅监察室、福事处、办公室,配合单位:厅机关其他处室局)

  2、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积极参与《政风热线》栏目,认真做好群众咨询、投诉的办理工作,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