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

  服务业。加快发展信息服务,实现电信网络、广播电视网络和计算机网络的“三网合一”,提高信息资源共享利用率;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发展,以信息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推进综合生态物流园区建设,培育壮大一批物流企业,加强指导,促进企业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发展共同配送,提高配送效率;加强对旅游景区的规划、整治、保护、建设工作,大力发展商务旅游与城市观光、城郊生态休闲旅游。
  (三)开发区
  各开发区要通过共享资源,进行产业招商引资,形成集聚效应,节约土地、能源、水等资源,改善环境状况,提高园区经济竞争力。积极发展集中供热,提高能源综合利用。要按照工业生态学理论,引进关键链接项目,实现横向耦合、纵向闭合和区域整合,促进产业升级优化,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推动生态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建设。
  四、认真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试点
  市发改委要会同市环保、经委、农委、国土、建委等部门,根据企业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在工业、农业等各领域和行业及社区、开发区等单位,积极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进一步完善促进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降低污染排放的政策措施,提出按循环经济模式规划建设、改造开发区(园区)以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的思路,树立一批先进典型,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供示范。
  五、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一)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技术的开发和推广示范。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大中型企业为依托,重点组织开发具有普遍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废物综合利用技术、“零排放”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等,提高循环经济技术支撑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加大对发展循环经济重大项目资金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循环经济重大项目信贷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和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的支持。
  (三)落实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发展改革委、经委等部门要牵头组织做好对资源综合利用生产企业和产品的认证工作。财政部门要积极安排资金,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技术推广、示范试点、宣传培训等。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发展循环经济所需进口设备,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予以税费减免。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