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
(芜政〔2006〕31号 二00六年四月七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和可持续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皖政〔2005〕86号),现提出我市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见。
一、发展目标
力争到2010年,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废物最终处置量明显减少,建成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经济开发区(园区)及企业集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区,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每万元GDP能耗比2005年下降20%左右,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下降3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6%以上,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达到9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
二、主要任务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根据生态环境的要求,进行产品和工业区的设计与改造,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一是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确定的三年资源节约目标任务,大力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节约各种资源,减少资源消耗,力争资源利用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二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优化机制,改善生产和管理,减少或避免废物的产生,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的转变;积极发展环保产业,为资源高效利用、循环利用和减少废物排放提供技术保障。三是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实现废物资源化。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渣、废水和建筑、农业废弃物及生活垃圾等进行综合利用,支持余热和余压利用、热电联产和工业废渣综合利用工程建设;对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物资进行回收利用。四是调整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运用循环经济理念,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限制和淘汰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进一步优化生产力布局,引导开发区及大中型企业围绕核心资源发展相关产业,发挥产业集聚和工业生态效应,形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