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政府关于结合“四乱”集中整治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2006年6月27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单位,驻芜部队、高校,各企事业单位:
炎热夏季已经来临。夏季是肠道及各种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为加强疾病预防,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市文明委《关于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四乱”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和我市“双争创”目标,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市广泛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党政机关、驻芜部队、高校、驻芜单位及志愿者,积极参与以人人动手,集中清理积存垃圾为主题的社会义务劳动,使城区卫生面貌有彻底改观,市民卫生行为、社会公德意识明显增强,确保市文明委“四乱”整治目标如期实现。现将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驻芜部队及驻芜单位,在认真学习市文明委《关于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四乱”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市主要领导讲话精神的基础上,深入辖区调查摸底,查找存在卫生脏、乱、差的部位,列出需整治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创建活动。
二、全市各单位、社区要立即行动起来,结合预防夏季传染病,大搞单位室内外环境卫生,进一步落实周末卫生大扫除制度,对一些藏污纳垢的卫生死角要彻底清除,在单位内部开展流动卫生红旗竞赛活动。各级(类)文明单位、卫生标兵单位、卫生先进单位要在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三、各县、区要把集中整治各类集贸市场环境卫生作为重点,督促市场垃圾袋装到位;特别要解决好家禽宰杀和水产品摊位的卫生问题,杜绝无水冲洗及有水不冲和下水不通的问题,加大市场内公厕卫生保洁力度。依照“四乱”整治标准和《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街头饮食摊点和冷饮销售点进行全面清理审核,严禁无证经营、占道经营。教育、督促沿路、街商家自觉遵守门前“三包”规定,不造脏,不添乱。
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夏季肠道传染病流行特点,继续组织对餐饮和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设施,卫生状况,食品卫生,餐、食具消毒情况的卫生监督检查活动。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要坚决予以纠正,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五、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商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卫生、安全监督。狠抓源头领域内的卫生问题,以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