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命名成都大邑县、邛崃市和广元苍溪县为省级生态示范区的通知
(川环发[2005]141号)
成都市、广元市环保局:
成都市大邑县、邛崃市和广元市苍溪县是2001年我局同意批建的省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市)(川环发[2001]109号)(川环发[2001]325号)。通过几年努力,上述3个市(县)生态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经自查并经省环保局组织的专家考核验收组验收,基本条件和各项考核指标已达到省级生态示范区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命名邛崃市、大邑县、苍溪县为省级生态示范区。希望上述三县(市)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建设生态四川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开拓进取,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