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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2007]147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乌鲁木齐市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乌鲁木齐市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明电〔2007〕122号)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督促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认真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预防,努力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 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组织全市专项行动工作。
  组 长:马雪峰 副市长
  副组长:马文德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奚永生 市经委(招商局)党组书记
  周 群 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
  成 员:马宏伟 乌鲁木齐县县长
  李春安 水磨沟区副区长
  郭建军 达坂城区副区长
  程新建 米东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艾贝保·热合曼 市劳动局副局长
  阿尔斯兰·阿不都热依木 市安监局副局长
  刘跃东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魏 敏 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
  赵志江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效雨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
  艾则孜·吉利力 市总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周群兼任,具体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二)各相关区(县)要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的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专项行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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