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2007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7]2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人民政府2007年度立法计划》业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七年四月二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2007年度立法计划
根据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大局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山东省人民政府2007年度立法工作的重点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落实“五个统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平安山东,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等方面需要制定或者修订的法规、规章项目。在确保重点立法项目前提下,兼顾其他方面的立法项目。其中,力争年内提请审议和出台的地方性法规4件、省政府规章14件,条件成熟时适时提请审议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28件、省政府规章31件,抓紧调查研究、起草的立法项目54件。具体安排如下:
地方性法规
一、拟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4件)
为了解决消费者权益纠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提请审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省工商局起草)。
为了鼓励、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业机械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请审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办法草案 (省农业厅起草)。
为了促进和改善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扩大城乡就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请审议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草案(省中小企业办起草)。
为了推动我省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平安山东建设,提请审议山东省法律援助办法草案(修订) (省司法厅起草)。
二、条件成熟时适时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28件)
(一)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完善市场主体、市场交易和市场监管制度需要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 (6件):山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省信息产业厅起草)、山东省经济开发区管理条例草案(省外经贸厅起草)、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省建设厅起草)、山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草案(省工商局起草)、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草案(省建设厅起草)、山东省电子签名与数字认证管理条例草案(省信息产业厅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