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全方位拓展招商引资领域,吸引更多的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投向现代服务业、高效农业、城市建设、社会事业。
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经贸委、农工办、建设局等。
24.以八个省级开发区为重点,突出主导产业和优势项目,加快功能分区、产业集聚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强化功能性配套设施建设,促进项目向开发区集中、园区向专业化发展、产业向上下游延伸。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外经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贾汪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经贸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
25.抓好工程机械产业园、清洁技术产业园、化学工业集聚区、汽车及零部件工业园、邳州科技林业城等园区的建设。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外经贸局、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贾汪区政府、铜山县政府、邳州市政府等。
26.理顺市县两级政府对开发区的管理体制,赋予开发区更多的自主权限和管理职能。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外经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编办。
27.支持徐州经济开发区,积极申办国家级开发区,力争到2010年业务总收入达到1000亿元。
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8.强化南北开发区挂钩合作,实现产业密切对接和园区联动发展。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南北挂钩合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9.围绕项目质量和数量均好于往年的目标,将项目建设的科技含量、投资强度、产出效益、节能降耗、控污减排等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综合目标管理体系。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贸委、财政局、科技局、外经贸局、环保局等。
30.强化能耗监管,在冶金、化工、建材、电力、煤炭五大行业,实施节能示范工程和50项重点示范项目。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化工资产公司、机电建材资产公司、供电公司、大屯煤电公司、徐矿集团、天能集团、金浦北方氯碱公司,各县(市)、贾汪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
31.在用地指标安排、环评审批办理、争取贷款投放等方面,对投资强度高、产业效益好、污染排放低、能源使用少的项目进行重点支持,提高项目投资的GDP、税收、利润贡献率和就业岗位提供率。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国资委、环保局、劳动保障局、人行徐州中心支行、国税局、地税局、各金融机构等。
32.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加大项目联审会办力度,强化项目全程对接和跟踪服务,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外经贸局、规划局等。
33.积极化解资金、用地、报批等瓶颈制约,有效控制硬商务成本的过快增长。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行政服务中心、人行徐州中心支行等。
34.全面增强服务意识,不断完善服务体系,积极创新服务手段,大力营造良好的产业环境、政务环境、法制环境、人文环境和生态环境。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外经贸局、法制办、文化局、环保局、园林局等。
三、强化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工业经济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