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司法局关于确定全市第二批市级规范化司法所的通报
(杭司[2007]17号)
各区、县(市)司法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司法局,下沙街道司法所:
2006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进一步贯彻
司法部《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意见》、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工作规范化的意见》和《杭州市加强司法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所各项工作水平明显提高,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根据市局年初计划,参照省司法厅《示范司法所考评办法(试行)》,经各区、县(市)司法局申报、市局审核评定,确定上城区紫阳街道司法所等65家司法所为全市第二批(2006年度)市级规范化司法所。特此通报(名单附后)。
希望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继续以创建规范化司法所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全市司法所要向规范化司法所学习,加强自身建设,发挥职能作用,为打造“平安杭州”、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全市第二批市级规范化司法所名单
二○○七年三月六日
附件:
全市第二批市级规范化司法所名单
上城区
紫阳街道司法所
下城区
潮鸣街道司法所 朝晖街道司法所
江干区
凯旋街道司法所 闸弄口街道司法所
九堡镇司法所 笕桥镇司法所
丁桥镇司法所 彭埠镇司法所
拱墅区
康桥镇司法所
西湖区
转塘镇司法所 留下镇司法所
滨江区
长河街道司法所 西兴街道司法所
浦沿街道司法所
萧山区
北干街道司法所 义桥镇司法所
坎山镇司法所 蜀山街道司法所
所前镇司法所 进化镇司法所
河上镇司法所 新湾镇司法所
党湾镇司法所
余杭区
星桥街道司法所 仓前镇司法所
中泰乡司法所 瓶窑镇司法所
崇贤镇司法所 黄湖镇司法所
临安市
高虹镇司法所 太湖源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