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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广电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尽快完成“村村通”卫星接收机的“模改数”工作
  2007年要完成已建“村村通”卫星接收机的“模改数”工作。国家广电总局计划2007年下半年关闭模拟卫星转发器。根据这一技术转变的要求,我市2003年以前已建的349个村使用的模拟卫星接收小前端必须在2007年更换为数字卫星接收机,原则上主要改为“村锅”直接接收,不再对小前端进行数字化改造。
  (三)分级推进广播电视高山发射台站改造
  广播电视无线覆盖是政府提供的广电公共服务内容。全市现有县级以上广播电视高山传输发射台站主要承担传输和转播中央、省、设区市和县(市)四级广播电视节目覆盖当地的任务,属于新时期“村村通”工作和构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福清、永泰、平潭广电局和董凤山发射台等单位要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的部署,在省市广电局指导和组织下,切实做好转播中央台节目的高山发射台站第一阶段改造工作。
  省、市、县三级无线覆盖要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分布实施,通过整合资源、共用设施,降低成本。在对转播中央台节目的高山发射台站改造的同时,做好转播省市县三级广播电视节目的高山台站改造的衔接准备工作。有关单位的高山台站改造方案要在2007年6月底前报市广电局事业处。更新改造工作与“村村通”建设工程要同步安排,分三年完成(2007-2009年),2010年进行扫尾和验收。
  (四)有计划推进行政村有线电视网络改造
  我市行政村有线电视网络大部分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建设的,目前存在着线路老化严重、带宽窄、维护量大等问题,严重影响收看质量,急需进行改造,市广电局已组织专家制定改造最低标准,各有关县(市)区广电局要充分考虑今后有线数字电视发展要求,严格技术标准,认真制定技术方案,分步组织实施,确保施工质量,并为下一步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打下良好基础。
  (五)分级承担落实建设、改造和运行维护费
  1、“村村通”工程建设经费。分二个年度安排,按照采用“村锅”技术方式的标准进行补助,经费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自行筹集解决。市级补助建设经费270万元,原则上每个自然村补助1万元,不足部分由所在县(市)区负责解决。
  2、行政村有线电视网络改造经费。市级补助900万元经费,分四年安排:2007年安排300万元,2008-2010每年安排200万元,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负责解决。
  3、发射市级广播电视节目的发射台站更新改造经费另行确定,由相关单位结合中央无线覆盖工程统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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