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切实加强公众监督。各级要制定环保专项行动宣传方案,通过多种方式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新闻媒体对环保专项行动进行深度报道,营造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群众的环保知情权和监督权。要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问题。
(六)切实加强情况报告工作。各县、区要每周向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并编发一期工作简报,按要求报送阶段性工作报告,随时报告重要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及时报送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下旬-7月上旬)
各级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整治的重点和首批挂牌督办名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各县、区要将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实施方案和阶段工作进展情况,于7月10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中旬-10月底)
各县、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企业违法排污问题、工业园区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问题以及建设项目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公开查处一批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相关责任人。各县、区要于7月15日前将挂牌督办名单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30日前报送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县、区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阶段(11月份)
各级要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与不足,研究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提交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11月5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芜湖市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洪建平(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罗本见(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英馥(市环保局局长)
张光柱(市监察局副局长)
成员:周飞(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克和(市经委纪委书记)
庄慧娟(市司法局副局长)
孙四平(市建委副主任)
李道清(市水务局纪检组长)
唐延正(市工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