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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意见

  九、营造信息化的可持续发展环境
  18、加大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和资源整合的力度,把信息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总体规划。市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制订信息化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方案的审核工作,确保各信息化分项规划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执行全市信息化总体规划,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向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开放网络接口和数据信息,推进资源整合,避免重复建设和信息资源浪费。公安、劳动保障部门要率先提供人口信息资源,通过整合后形成全市的人口基础数据库;测绘、规划、房管、土地、水利等部门要提供地理信息资源,通过整合后形成全市的空间地理和公共资源基础信息系统;工商、地税、国税等部门要提供企业法人信息资源;通过整合后形成法人基础数据库;统计、财政、地税、国税和人民银行等部门要提供经济信息资源,以便整合形成宏观经济基础数据库。四大基础数据库在建成后将统一为全市电子政务建设提供数据支持。
  19、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力度,将电子政务建设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力的增长逐步加大投入;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系统维护经费列入部门经费预算,专款专用,确保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连续性。市财政设立全市信息化建设专项引导资金,加强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加大投融资力度,运用财政、金融、税收等经济杠杆,拓宽投融资渠道,形成信息化建设多元投资体制。
  20、加强信息化建设的项目管理。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信息化建设重大项目和市级电子政务项目的管理。市级综合预算安排的所有信息化建设支出,必须由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统一把关”,从项目的规划、合理性及资金预算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财政部门才能给予预算安排。需要进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在进入政府采购前,也必须将项目实施方案报经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方案审查,审查通过后政府采购部门才能给予招标采购。
  21、重视信息化宣传、教育、培训、普及工作。宣传文化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信息化的宣传报道力度。各级党校要开设相关的课程,举办领导干部信息化知识系列讲座。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和市信息化主管部门抓好信息化应用普及培训、能力考核和技术达标工作。按照要求,信息化培训不达标的公务员不得提拔使用。
  十、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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