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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七彩云南保护行动昆明实施方案的通知


  5.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重点,切实按照环境保护和环境生态学的原理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积极推进城市中心公园、道路和住宅区绿地建设,大力开展城郊面山风景林和生态公园建设,加大力度推行城区园林化、城郊森林化、道路绿阴化、庭院花园化,不断提高城市绿地覆盖水平,到2008年实现主城区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6%,绿地率达到33%、人均公共绿地达到8.1平方米,建设环保生态城市。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集镇和村庄绿化,同步推进公路铁路沿线、江河两岸、湖泊水库周围和乡村面山的绿化美化。

  (五)实施“细胞工程”,开展绿色创建行动

  开展以环境保护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农村、进公共场所为重点的多种形式的绿色创建活动,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到2009年全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

  1.培育350个绿色细胞,建成80所绿色学校、80个绿色社区、10个环境友好企业或环境友好工程、10个环境友好机关、100个环境友好家庭、20家绿色饭店(酒店)、20个绿色商场、30个绿色农家乐。充分发挥绿色细胞的带动示范作用,引导全社会自觉参与环境保护。

  2.创建15个绿色城镇:2个生态县(市、区)、5个生态示范区、8个生态乡镇,4个环保示范公园。

  3.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活动。整合生态公益林、清洁河道、绿色通道、千万农民饮用水、生态家园富民等行动,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引导绿色创建单位办一件有利保护环境的实事,解决一个影响社会和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问题,建立一个环境义务监督站,招募一批环保义务监督员,每季度组织一次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5.“十一五”期间,建成两个环境友好教育基地,五所环境友好示范学校,五所环境友好示范幼儿园,五个环境友好示范社区,五个环境友好示范企业,两个环境友好示范机关,五个环境友好示范乡镇,四个环境友好示范项目。

  6.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其他新闻媒体,举办环境友好型社会及家庭生活方式大讨论,倡导节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六)绿色传播行动,提高公众参与度

  实施《昆明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教育方案》,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社会共同参与,营造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建立对外推介平台,展示我市良好的生态环境,打造“昆明优化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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