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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申报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的紧急通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申报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的紧急通知
(川环发[2006]80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今年以来,全国一些地方发生的水污染事件,严重威胁群众的饮水安全,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多次就群众饮用安全问题作出批示。为此,国家环保总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申报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切实改善和保障群众的饮用水安全问题。

  经调查,我省有80%河流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一些地方处于水质性缺水的困扰中;一些地方无备用水源地,一旦发生水污染事件,只有依靠送水解决饮水问题;一些地方饮用水超标,影响群众的身体健康。

  各地要认真对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的通知》(环办[2006]87号)的有关原则和要求,结合编制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规划工作,精心组织,认真研究,申报切实可行的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以彻底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污染问题。

  请各地于2006年7月27日前,以市州为单位统一汇总各县城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报送我局(书面和电子两种格式),以便我局及时上报国家环保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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