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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2007年服务业经济发展目标考核办法》和《2007年度德州市市直商贸流通系统考核办法》的通知

  六、组织领导
  全市服务业经济发展目标考核工作,在市服务业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服务业促进办公室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并会同市统计局等部门共同做好服务业经济指标的测算和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

2007年度德州市市直商贸流通系统考核办法

  为全面考核市直商贸流通系统工作成效,鼓励先进,加快发展,推动市直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市直各商贸流通部门、企业。
  二、考核内容
  (一)经济效益。此项工作实行100分制综合考核。分销售收入、利润总额、上交税金、总资产四项。每项最高得分25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该项得分,得分下限为零分。被考核单位四项合计为经济效益最后得分。奖前5名。1.销售收入每完成1000万元得2分;同比每增加1个百分点得1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减1分。2.利润总额每完成50万元或每减亏50万元得5分;同比每增加1个百分点得1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减1分。3.上交税金每完成50万元得5分;同比每增加1个百分点得1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减1分。4.总资产余额每100万元加5分;同比每增加1个百分点得1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减1分。
  (二)发展速度。此项工作实行100分制综合考核。分销售收入、利润总额、上交税金、总资产四项增长速度。每项最高分者为25分,其余按比例计算出该项得分,得分下限为零分。被考核单位4项合计为发展速度最后得分。奖前5名。
  (三)项目投入。商办工业、多种经营、市场建设、商业网点等项目(含招商引资项目)当年完成的投资额,按完成绝对数排序。奖前5名。
  (四)品牌建设。对当年获得国家级驰名商标和名牌及免检产品、国家级服务品牌、中华老字号,获得省级著名商标和名牌及免检产品、省级服务品牌、山东老字号、山东省名小吃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五)出口创汇和利用外资。对出口创汇额和利用外资额,分别按当年完成绝对数排序。各奖前3名。
  (六)安全工作。此项工作实行100分制综合考核。根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配备、安全教育培训、特种设备和人员、安全生产投入、安全信息报送、参加安全工作会议及其他情况等10个方面进行考核,评出分数。奖前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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