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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十四)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要进一步完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和办公场地,统一工作职责、业务流程、资料台帐,明确规范管理制度、信息系统、设施标识,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在劳动力资源调查、就业援助等方面基础性作用,并把就业服务工作有效延伸到基层,农村(社区)聘请劳动保障协理员,落实工作经费,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

  (十五)加快劳动力市场信息化建设。按照“金保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2008年底前,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联通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开通远程可视招工系统,完善劳动力供求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制度,实现网络互联、信息共享,逐步实现职业介绍和就业服务工作运用计算机管理,运用市场机制和信息网络,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收集、分析、发布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开展企业用工情况抽样调查活动。

  四、切实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全面推进素质就业

  (十六)加强综合性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要依托师资力量较强,规模较大的技校或就业培训中心,整合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创建一个实力强、规模较大的具有开展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劳动预备役培训、在职职工培训以及技能训练和考核鉴定、职业标准开发等功能的综合性的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工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城乡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

  (十七)加快发展技工教育事业,全面推进新技工教育园区建设。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政府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通知》(粤发〔2003〕13号 )要求,切实加强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建设,整合职业技术培训教育资源,做大做强技工教育品牌,加快以市属两大高级技校为龙头的东郊技工教育园区和十里亭技工教育园区的建设,大力提高高技能学生的比率,重点培养适应我市的支柱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技能人才。要努力提高技工教育的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扩大招生规模。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办学体制机制的创新,充分发挥企业、行业和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的积极性。

  (十八)大力实施“韶关市就业培训工程”和“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针对性、实用性的初级技能培训,力争到2010年组织15万农村青年参加技能培训,其中全免费培训转移农村青年劳动力8万人以上。积极创造条件,扩大智力扶贫对象,建立智力扶贫工作长效机制。“十一五”期间完成省下达农村贫困户子女就读技工学校的智力扶贫任务。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对企业在职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晋升培训,全面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从2006年起,三年内每年培养高技能人才300人以上。继续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2006年起三年内每年完成再就业培训10000人的任务,帮助实现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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