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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中医药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五)“中医药人才建设工程”

  通过实施名医名药工程,有计划地培养、引进中医药优秀人才,造就一批学科带头人。开展“韶关市名中医”评选活动和省中医药高级人才研修项目,培养造就一批具有专家特质的优秀中青年高级中医临床人才。推广名中医学术经验师承工作,从全市遴选15~20名临床骨干进行重点培养,使中青年人才得到名师的传授和指导,造就新一代省市名医;有计划组织开展农村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的学历教育,不断提高农村中医药人员的学历层次、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大力开展农村在职卫生人员培训,每年培养中西医结合乡村医生100-200名,鼓励有条件的接受中医药学历教育, 2010年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要达到具备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的要求。

  适应中药现代化发展需要,科学制定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韶关中医药产业发展实际的人才政策和评价体系,建立有利于中医药人才成长、人才流动的运行机制和环境。要把韶关学院作为我市中医药人才培养、理论研究的重要基地进行建设,通过改善办学水平,深化教学改革,促进横向联合,走产学研的发展道路;要加强中医药理论研究和道地药材资源开发利用的研究,加快中医疗、中药种植、中成药制造、中药物流等技能人才培养,为我市中医药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建立高效、协调的管理机制

  政府在建立健全中医药工作领导机构的基础上,加强对全市中医药事业、产业和文化发展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通过制定发展规划,实现政府调控与市场配置中医药资源相结合。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在人才培训、技术推广、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等方面搭建良好的服务平台,共同推进我市中医药的振兴和发展。

  要建立健全中药行业协会。发挥其在规范市场行为、信息交流与技术经济合作、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提升、保护知识产权及相关权益等方面的作用,积极推进中药现代化发展。

  (二)加大投入,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

  加大财政对中医药发展的专项投入。市在整合现有财政用于中医药事业、产业资金的基础上,每年预算安排500万元,力争引导带动各级政府和社会资金2亿元以上,集中建设中医药强市。大力争取国家和省中医药各专项资金的支持。各级财政投入重点用于扶持:中医药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和信息网络平台建立,中医药科研攻关和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引导和适用技术推广等,支持优势中药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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