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全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韶府办〔2006〕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省关于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从严要求”的原则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稳步推进、长抓不懈”的方针,层层落实治理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强化对公路站点的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效明显,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促进了道路交通运输的畅通有序,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确保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在长期不懈开展治理工作的过程中,全市涌现出一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激励先进,推动今后治理工作更加深入有效地开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韶关市交通管理站等13个单位“韶关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龚绍芳等24位同志“韶关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并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积极工作,开拓创新,争取更大的工作成绩。同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进一步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为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建设和谐韶关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韶关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韶关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先进工作者名单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1:
韶关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韶关市交通管理站
韶关市林业局
韶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巡逻大队
韶关市曲江区地方公路站
韶关市武江区地方公路管理局
韶关市浈江区政府法制局
始兴县交通局
南雄市法制局
乐昌市交通局
仁化县交通局交通管理总站
乳源县政府法制局
新丰县政府法制局
翁源县交通管理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