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重点考核有关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和各县(市、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情况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完善情况。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意见要求,制定具体政策措施,确保工作落实;街道办事处对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提高社区全体居民健康水平负有重要责任,要组织辖区各方面的力量,帮助解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附件:德州市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职责
德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德州市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职责
卫生部门:负责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制订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严格机构、人员和技术的准入,实施评价和考核,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定推动中医药为社区居民服务的有关政策措施。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需要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财政部门:负责制订社区卫生服务的财政补助政策,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财务监管。
民政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内容,列入社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并做好社区卫生服务的民主监督工作。
残联: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社区康复的支持和指导。
建设(规划)部门:负责按照有关标准,将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并依法加强监督落实。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制订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有关政策。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
教育部门:负责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学科教育,将社区卫生服务技能作为医学教育的重要内容。
人事编制部门:牵头研究制定政府举办的社区服务机构人员编制的意见,负责完善社区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制定社区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聘用办法和吸引优秀卫生人才进社区的有关政策。
物价部门:负责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价格体系,规范社区卫生服务项目的名称、服务内容,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并依法监督。
人口计生部门:负责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