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门牌规范设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芜政〔2007〕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芜湖市门牌规范设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月16日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芜湖市门牌规范设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适应城市建设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切实做好门牌规范设置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改善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方便生产生活和人员交往,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提供准确的住址信息。通过门牌规范设置,不断增强门牌功能,使市区的门牌达到编码科学化、规格标准化、设置系列化,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和部门职责
市门牌规范设置工作由市地名委员会统一组织,各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各区要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门牌规范设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门牌设置工作。各街道办事处成立门牌设置工作小组,在公安派出所等单位的协助下,进行门牌普查、编码等工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的门牌设置由其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民政部门负责协调门牌设置的具体工作;规划部门负责提供近年来已改造地区的资料和今后两年将改造区域的信息;公安部门负责提供以往门牌编制资料和相关户籍情况;建委、房管部门负责房地产开发单位、物业公司的协调工作;邮政部门负责提供市区通邮情况的资料和门牌号码调整前后的通邮衔接工作。
三、设置范围
市区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驻芜部队和居民住宅区等均列入门牌设置范围。
四、设置方法
1.为保证全市门牌的统一,门牌由市地名办公室统一设计,各区负责门牌的普查和编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