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枣政办发〔2007〕28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大企业:
《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里决定,2007年在全市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为确保该项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文明和谐新枣庄总目标,按照“政府牵头总揽、执法部门协调、其他单位配合、基层责任包干、群众广泛参与”的基本要求,健全基层城市管理网络,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创新基层执法工作机制,提高城市管理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改善基层办公条件和装备状况,提高基层队伍业务素质,推进基层正规化建设,初步建立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长效机制。
二、主要内容
(一)积极推进重心下移。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建立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监督”的现代城市管理体系,明确市、区、街道(乡镇)、居委会(村)的管理职责,强化街道(乡镇)、居委会(村)两级事权,充分发挥基层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积极推进街道(乡镇)、居委会(村)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2007年滕州市、薛城区、市中区要在大部分街道(乡镇),山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要选择2-5个街道(乡镇)进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滕州市、薛城区要选择5-7个,其他区要选择2-3个经济条件比较好、适宜进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的居委会(村),派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员,进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
(二)实行门前“五包”制度。按照责任制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城区范围内道路两侧的责任单位,采取责任单位自包、联包、出资委托代包等形式,实行门前责任区域内“包卫生、包绿化、包美化、包看护、包秩序”。责任单位应当认真履行责任区域的门前“五包”义务,保证责任区域达到规定标准。要定期不定期对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对在门前“五包”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对在门前“五包”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力、敷衍推诿、影响工作开展的,给予通报批评或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