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专项经费管理。责任领导隋川成,责任单位规财处处长王华俊。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加大对环保的投入,力争比上年增长20%。加强惠民行动项目资金管理,确保按时到位、专款专用,力争九月份项目资金落实到位。认真执行排污费“四六开”使用规定,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加大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投入。
26.宣传教育。责任领导邵志军,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办公室(宣传处)王忠、宣教中心副主任温廷、中国环境报四川记者站记者曹小佳。加强环境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建立环境宣传教育考核制度,创建一批环境教育基地,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增强全民环保意识,抓好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科学知识普及工作,促进有四川特色的环境文化建设。围绕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的主题,结合我省实际,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以创建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家庭活动为载体,结合《农村环保小康计划》,开展环保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公司、进机关、进农户活动。认真协助有关部门搞好世纪环保行活动,大力环保节能减排宣传活动,向全社会提倡节约一滴水、节约一粒粮食、节约一度电、少用1个塑料袋、少开一天车,使用空调时冬天温度调低1度、夏天温度调高1度等活动。年内总结并宣传环保系统工作典型2个,创建国家级绿色社区3个。加强环境新闻报道工作,全年召开12次以上新闻通报会。在省级主要报刊上每周有全省环保系统惠民行动报道,每月至少有一条惠民行动工作动态在省委、省政府政务信息上有反映。全年在《中国环境报》完成刊稿200篇以上(其中:省局机关完成80篇以上,成都市环保局完成20篇以上,其余市(州)环保局完成5篇以上)。
27.队伍建设。责任领导隋川成,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人事教育处处长龙仕荣。继续推进“强化一线,整合二线、理顺三线”的工作思路,坚持以人为本,整合人力资源,充分调动积极因素。力争在环保机构建设和人员编制上有新的突破。认真抓好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培训市(州)、县(市、区)环保局长80人次。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严格考核,把落实惠民行动绩效与公务员年度考核和职务晋升、奖励等挂钩,作为对机关各处(室)和相关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未完成年度惠民行动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并进行通报批评。
28.机关作风建设。责任领导雷光,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机关党委副书记倪仁华。积极开展“创四好班子、建和谐机关、带一流队伍”活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有新成效。认真抓好理论学习,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全年达到12天以上。深入搞好机关作风整顿,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和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支部全年组织生活12次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全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6次以上。
29.廉政建设。责任领导何鹏,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纪检监察室主任冯蜀元。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开展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成效明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巩固“四项清理”成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及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惠民行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畅通举报渠道,对涉及惠民行动的重大举报和投诉,迅速组织力量查处,为惠民行动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30.信息化建设。责任领导隋川成,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省环境信息中心主任侯定元。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确保与国家环保总局网站和省政府门户网站、省电子政务外网、省企业信用信息网站和各市(州)环保网站等网络畅通,实现资源共享。积极推进无纸化办公,做好四川环保网的改版工作,开展网站绩效评估,落实环保网站管理目标责任制。开展网上征求意见活动,倾听群众呼声。加强重点排污企业在线监测管理,适时报送有关数据。及时采集、编辑、报送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动态和政务信息、企业信用征信信息、省政府门户网站保障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保障。
31.部门联动。责任领导谷声文,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办公室主任雷毅、副主任张德良。加强与省监察厅、省经委、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林业厅、水利厅等部门的联动,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成员单位工作协调会。
四、分阶段推进
32.分解目标,明确责任。1月1日~3月31日为第一阶段。责任领导田维钊、谷声文,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办公室副主任张德良。制定惠民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惠民行动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提出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表,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明确单位、明确项目。把生态环境保护惠民行动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市(州)环保局和机关相关处(室),以及县(市、区)环保部门、企业和单位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