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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地要针对打击“两非”专项行动中暴露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制订和完善孕情监测和随访服务制度、B超管理制度、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出生婴儿统计和婴儿死亡登记报告制度、有奖举报制度、案件查处制度等。重点是加强孕情、助产技术服务、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
  (四)监督检查,总结评估阶段(2007年11月)。
  1.各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在打击“两非”专项行动期间,每月10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和查处案件情况报省关爱女孩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和立案、结案及处理情况予以通报。
  2.2007年10月底以前,各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对本地打击“两非”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总结材料书面报省关爱女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上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进行抽查。
  3.对打击“两非”专项行动不力,工作效果较差的地区和部门,要说明原因,限期整改。检查结果将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领导和部门职责
  各地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主管领导挂帅,有监察、宣传、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部门组成的专门工作班子。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监察部门:
  负责监督工作。对打击“两非”专项行动中发现有关案件的查处进行协调,必要时直接参与查处。
  宣传部门:
  负责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形成全社会关爱女孩的浓厚氛围。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
  1.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协调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制订行动具体方案;
  2.调查清理近两年来领取《二孩生育证》的生育情况;
  3.对人口计生技术服务部门的B超数量,型号,是否能做胎儿性别鉴定,操作人员等情况进行清理、登记;调查清理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近两年来对孕妇进行B超检查和施行人流、引产的情况。会同卫生部门调查清理近两年来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对孕妇进行B超检查和施行人工终止妊娠的情况;
  4.调查孕妇怀孕后孕情消失情况;
  5.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网址、信箱;
  6.依法对有关案件线索进行调查,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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